重複使用同乙個物件,而不是每次需要的時候就建立乙個功能上等價的新物件,通常前者更為合適.
下面有乙個例子:
string rainer = new string("rainer"); //錯誤的寫法,要避免!
這個語句每次執行的時候都建立乙個新的string例項,但是這些建立物件的動作沒有乙個是真正需求的.傳遞給string建構函式的實參("rainer")本身就是乙個string例項,功能上等同於所有被建構函式建立的對免.如果這種用法是在乙個迴圈中,或是在乙個被頻繁呼叫的方法中,那麼成千的string例項會被建立出來.
避免建立重複的物件
避免建立重複的物件,如果乙個物件是不可變的,那麼它總是可一被重用 書中的例子 string s new string silly 這個為什麼不好?該語句每次被執行的時候都建立乙個新的string例項.string s silly 只使用乙個string例項 今年年初,專案組在進行專案優化的時候,遇到...
action中不要用new建立物件
我的action採用singlton單例模式 public class vcardcollectionaction extends baseaction public string showbyclassifyid 當請求多次訪問這個單例項action的時候,共享同乙個collectionsearc...
不要重複造車輪
軟體屆流傳著一句話,不要重複造車輪,不知道是哪個sb想出來的,試問,既然不要重複造車輪,世面上為什麼還有那麼多前端框架,後端框架。不要重複造車輪,為什麼有那麼多筆記本廠商,有那麼多的汽車廠商,有那麼多的手機廠商。不要重複造車輪,為什麼會有安卓系統,ios系統,為什麼會有windows系統,lin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