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單例模式還是靜態方法?
關於這個問題,下面是一些同仁的觀點:
觀點一:(單例)
單例模式比靜態方法有很多優勢:
首先,單例可以繼承類,實現介面,而靜態類不能(可以整合類,但不能整合例項成員);
其次,單例可以被延遲初始化,靜態類一般在第一次載入是初始化;
再次,單例類可以被整合,他的方法可以被覆寫;
最後,或許最重要的是,單例類可以被用於多型而無需強迫使用者只假定唯一的例項。舉個例子,你可能在開始時只寫乙個配置,但是以後你可能需要支援超過乙個配置集,或者可能需要允許使用者從外部從外部檔案中載入乙個配置物件,或者編寫自己的。你的**不需要關注全域性的狀態,因此你的**會更加靈活。
觀點二:(靜態方法)
靜態方法中產生的物件,會隨著靜態方法執行完畢而釋放掉,而且執行類中的靜態方法時,不會例項化靜態方法所在的類。如果是用singleton, 產生的那乙個唯一的例項,會一直在記憶體中,不會被gc清除的(原因是靜態的屬性變數不會被gc清除),除非整個jvm退出了。這個問題我之前也想幾天,並且自己寫**來做了個實驗。
觀點三:(good!)
由於dao的初始化,會比較佔系統資源的,如果用靜態方法來取,會不斷地初始化和釋放,所以我個人認為如果不存在比較複雜的事務管理,用singleton會比較好。個人意見,歡迎各位高手指正。
還有一種類就是沒有成員變數或者有一些靜態成員變數的類,這種類可稱為式具類,比如我一在的專案中我將很多從資料庫中取資料裡的類寫成這種類,這種類不妨將全部的方法寫成靜態方法,用起來方便,執行效率也快(不用new 類少佔記憶體和節省了new的時間),注意前提條件:"沒有成員變數或者只有一些靜態成員變數",象jdk中就有很多這樣的類(多如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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