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裝置驅動之第 2 章 預備知識

2021-08-21 05:27:42 字數 836 閱讀 4077

2.6. 預備知識

核心是乙個特定的環境,對需要和它介面的**有自己的一些要求。大部分核心**中都要包含相當數量的標頭檔案,以便獲得函式、資料型別和變數的定義。有幾個標頭檔案是用於模組的,必須出現在每個可裝載的模組中。所有的模組**中都包含下面兩行**:

#include

#include

linux/module.h包含有可裝載模組需要的大量符號和函式的定義。linux/init.h包含指定初始化和清除函式。大部分模組還包含 linux/moudleparam.h標頭檔案,這樣,就可以在裝載模組時向模組傳遞引數。儘管不是嚴格要求的,但模組應該指定**所使用的許可證。只需包含module_license行:

module_license("gpl");

核心能夠識別的許可證有 "gpl"( 適用 gnu 通用公共許可的任何版本 ),"gpl v2"( 只適用 gpl 版本 2 ),"gpl and additional rights(gpl及附加權利)","dual bsd/gpl(bsd/gpl雙重許可證)","dual mpl/gpl(mpl/gpl雙重許可證)"以及"proprietary(專有)"。如果乙個模組沒有顯示地標記為上述核心可識別的許可證,則會被假定是專有的,而核心裝載這種模組就會被汙染。

可在模組中包含的其它描述性定義包括 module_author ( 描述模組作者)、module_descripion(用來說明模組用途的簡短描述)、module_version(**修訂號)、module_alias(模組別名)以及module_device_table(用來告訴核心空間模組支援的裝置)。

上述module_宣告可出現在原始檔中源**函式以外的任何地方。但新近的核心編碼習慣是將這些宣告放在檔案的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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