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c++中的
const
關鍵字的用法非常靈活,而使用
const
將大大改善程式的健壯性,現將本人的一些體會總結如下,期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const
基礎如果
const
關鍵字不涉及到指標,我們很好理解,下面是涉及到指標的情況:
int b = 500;
const int* a = &b; [1]
int const *a = &b; [2]
int* const a = &b; [3]
const int* const a = &b; [4]
如果你能區分出上述四種情況,那麼,恭喜你,你已經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不知道,也沒關係,我們可以參考《
effective c++
》item21
上的做法,如果
const
位於星號的左側,則
const
就是用來修飾指標所指向的變數,即指標指向為常量;如果
const
位於星號的右側,
const
就是修飾指標本身,即指標本身是常量。因此,
[1]和
[2]的情況相同,都是指標所指向的內容為常量(
const
放在變數宣告符的位置無關),這種情況下不允許對內容進行更改操作,
如不能*a = 3
;[3]
為指標本身是常量,而指標所指向的內容不是常量,這種情況下不能對指標本身進行更改操作
,如a++
是錯誤的;
[4]為指標本身和指向的內容均為常量。
另外const
的一些強大的功能在於它在函式宣告中的應用。在乙個函式宣告中,
const
可以修飾函式的返回值,或某個引數;對於成員函式,還可以修飾是整個函式。有如下幾種情況,以下會逐漸的說明用法:
a& operator=(const a& a);
void fun0(const a* a );
void fun1( ) const; // fun1( )
為類成員函式
const a fun2( ); 二
const
的初始化
先看一下
const
變數初始化的情況
1) 非指標
const
常量初始化的情況:
a b;
const a a = b;
2) 指標(
引用)const
常量初始化的情況:
a* d = new a();
const a* c = d;
或者:const a* c = new a();
引用:a f;
const a& e = f; //
這樣作e
只能訪問宣告為
const
的函式,而不能訪問一般的成員函式; [
思考1]
:以下的這種賦值方法正確嗎?
const a* c=new a();
a* e = c;[思考
2]:以下的這種賦值方法正確嗎?
a* const c = new a();
a* b = c;
三作為引數和返回值的
const
修飾符其實,不論是引數還是返回值,道理都是一樣的,引數傳入時候和函式返回的時候,初始化
const
變數1
修飾引數的
const
,如void fun0(const a* a ); void fun1(const a& a);
呼叫函式的時候,用相應的變數初始化
const
常量,則在函式體中,按照
const
所修飾的部分進行常量化,如形參為
const a* a
,則不能對傳遞進來的指標的內容進行改變,保護了原指標所指向的內容;如形參為
const a& a
,則不能對傳遞進來的引用物件進行改變,保護了原物件的屬性。[注意
]:引數
const
通常用於引數為指標或引用的情況;2
修飾返回值的
const
,如const a fun2( ); const a* fun3( );
這樣宣告了返回值後,
const按照"
修飾原則
"進行修飾,起到相應的保護作用。
const rational operator*(const rational& lhs, const rational& rhs)
返回值用
const
修飾可以防止允許這樣的操作發生:
rational a,b;
radional c;
(a*b) = c;
一般用const
修飾返回值為物件本身(非引用和指標)的情況多用於二目操作符過載函式並產生新物件的時候。 [
總結]
一般情況下,函式的返回值為某個物件時,如果將其宣告為
const
時,多用於操作符的過載。通常,不建議用
const
修飾函式的返回值型別為某個物件或對某個物件引用的情況。
原因如下:
如果返回值為某個物件為
const
(const a test = a
例項)或某個物件的引用為
const
(const a& test = a
例項),則返回值具有
const
屬性,則返回例項只能訪問類
a中的公有(保護)資料成員和
const
成員函式,並且不允許對其進行賦值操作,這在一般情況下很少用到。[思考
3]:這樣定義賦值操作符過載函式可以嗎?
const a& operator=(const a& a);
四類成員函式中
const
的使用一般放在函式體後,形如:
void fun() const; 總結
] 一般情況下,函式的返回值為某個物件時,如果將其宣告為
const
時,多用於操作符的過載。通常,不建議用
const
修飾函式的返回值型別為某個物件或對某個物件引用的情況。
原因如下:
如果返回值為某個物件為
const
(const a test = a
例項)或某個物件的引用為
const
(const a& test = a
例項),則返回值具有
const
屬性,則返回例項只能訪問類
a中的公有(保護)資料成員和
const
成員函式,並且不允許對其進行賦值操作,這在一般情況下很少用到。[思考
3]:這樣定義賦值操作符過載函式可以嗎?
const a& operator=(const a& a); 四
類成員函式中
const
的使用一般放在函式體後,形如:
void fun() const;
如果乙個成員函式的不會修改資料成員,那麼最好將其宣告為
const
,因為const
成員函式中不允許對資料成員進行修改,如果修改,編譯器將報錯,這大大提高了程式的健壯性。 五
使用const
的一些建議
1.要大膽的使用
const
,這將給你帶來無盡的益處,但前提是你必須搞清楚原委;
2.要避免最一般的賦值操作錯誤,如將
const
變數賦值,具體可見思考題;
3.在引數中使用
const
應該使用引用或指標,而不是一般的物件例項,原因同上;
4.const
在成員函式中的三種用法(引數、返回值、函式)要很好的使用;
5.不要輕易的將函式的返回值型別定為
const;
6.除了過載操作符外一般不要將返回值型別定為對某個物件的
const引用;
[思考題答案]1
這種方法不正確,因為宣告指標的目的是為了對其指向的內容進行改變,而宣告的指標
e指向的是乙個常量,所以不正確;
2 這種方法正確,因為宣告指標所指向的內容可變;
3 這種做法不正確;
在const a::operator=(const a& a)
中,引數列表中的
const
的用法正確,而當這樣連續賦值的時侯,問題就出現了:
a a,b,c:
(a=b)=c;
因為a.operator=(b)
的返回值是對a的
const
引用,不能再將
c賦值給
const
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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