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例模式怎麼定義的,可能在不同的語言,不同的書中不完全一樣,但是概況開來都應該是:乙個類有且僅有乙個例項,並且自行例項化向整個系統提供。
因此,首先你可能需要確定你是真的需要乙個單例類,還是說僅僅是需要乙個方便呼叫的例項化方法。如果你是真的需要乙個單例類,那麼你就應該確保這個單例類,有且僅有乙個例項(不管怎麼操作都只能獲取到這個例項)。
最近看到一些github上的單例使用,別人的用法,有一些思考,然後寫demo測試了下,就這個簡單的單例也有一些坑呢,希望能給他人一些提醒。
我們通常在oc中實現乙個單例方法都是這樣
static hltestobject *instance = nil;
+ (instancetype)sharedinstance
); return instance;
}
可是這樣就可以了麼?我做了如下測試:
hltestobject *objct1 = [hltestobject sharedinstance];
nslog(@"%@",objct1);
hltestobject *objc2 = [[hltestobject alloc] init];
nslog(@"%@",objc2);
hltestobject *objc3 = [hltestobject new];
nslog(@"%@",objc3);
看到這個測試,你想到列印結果了麼?結果是這樣的:
2016-05-23 12:52:57.095 practiseproject[3579:81998] 2016-05-23 12:52:57.095 practiseproject[3579:81998] 2016-05-23 12:52:57.095 practiseproject[3579:81998]
很明顯,通過三種方式建立出來的是不同的例項物件,這就違背了單例類有且僅有乙個例項的定義。
為了防止別人不小心利用alloc/init方式建立示例,也為了防止別人故意為之,我們要保證不管用什麼方式建立都只能是同乙個例項物件,這就得重寫另乙個方法,實現如下:
+ (instancetype)allocwithzone:(struct _nszone *)zone
); return instance;
}
再次用上面的測試**,結果是這樣的:
2016-05-23 12:57:37.396 practiseproject[3618:83975] 2016-05-23 12:57:37.396 practiseproject[3618:83975] 2016-05-23 12:57:37.396 practiseproject[3618:83975]
注意如果單例有屬性的話,不要重寫init方法, 在
+ (instancetype
) sharedinstance
方法中初始化,即可,不然,呼叫init的時候,初始化的屬性會覆蓋之前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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