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 t;
t():a(0),b(0)
t::t(int ifirst, int isecond):a(ifirst), b(isecond)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隱式轉換總是在我們沒有察覺的情況下悄悄發生,除非有心所為,隱式轉換常常是我們所不希望發生的。通過將建構函式宣告為explicit(顯式)的方式可以抑制隱式轉換。也就是說,explicit建構函式必須顯式呼叫。
發生隱式轉換,除非有心利用,隱式轉換常常帶來程式邏輯的錯誤,而且這種錯誤一旦發生是很難察覺的。
原則上應該在所有的建構函式前加explicit關鍵字,當你有心利用隱式轉換的時候再去解除explicit,這樣可以大大減少錯誤的發生。
c 中explicit關鍵字
c 中的explicit關鍵字用來修飾類的建構函式,表明該建構函式是顯式的。既然有 顯式 那麼必然就有 隱式 那麼什麼是顯示而什麼又是隱式的呢?按照預設規定,只有乙個引數的建構函式也定義了乙個隱式轉換,將該建構函式對應資料型別的資料轉換為該類物件,如下面所示 include using namesp...
c 中的explicit關鍵字
c 中的explicit關鍵字 c 中的explicit關鍵字用來修飾類的建構函式,表明該建構函式是顯式的,既然有 顯式 那麼必然就有 隱式 那麼什麼是顯示而什麼又是隱式的呢?如果c 類的建構函式有乙個引數,那麼在編譯的時候就會有乙個預設的轉換操作 將該建構函式對應資料型別的資料轉換為該類物件,如下...
c 中的explicit關鍵字
c 中的explicit關鍵字用來修飾類的建構函式,表明該建構函式是顯式的,既然有 顯式 那麼必然就有 隱式 那麼什麼是顯示而什麼又是隱式的呢?如果c 類的建構函式有乙個引數,那麼在編譯的時候就會有乙個預設的轉換操作 將該建構函式對應資料型別的資料轉換為該類物件,如下面所示 class mycl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