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 攢違法扣分致吊銷駕照
據瀋陽交管部門介紹,駕照的記分週期是按照這位駕駛人的駕照初次領證日期來計算的,比如某位駕駛人的駕照領取時間為9月9日,那麼記分開始時間為9月9日,結束時間為第二年的9月8日24點,第二年的9月9日正式清零並進入到下乙個記分週期。
「不少駕駛人並沒有給予重視,其實越接近記分清零的時間,越容易出現將上一記分週期的違法記分轉到下一記分週期的風險。」瀋陽交管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駕駛人在發現自己有違法並被扣分的處罰後,「最好是抓緊時間處理掉,有很多時候耽誤一天時間,就會出現將違法記分拖到下一記分週期的風險。」
舉例 忽視記分轉入下一週期的後果
這位工作人員舉了乙個例子:比如說駕駛人楊先生的記分開始時間為9月9日,結束時間為第二年的9月8日24點,第二年的9月9日正式清零並進入到下乙個記分週期,可是在上一記分週期裡,楊先生已經有了6分的違法記錄,楊先生已經在交警大隊接受了處罰並在銀行繳納了罰款。「雖然這6分的違法記錄已經處理完了,但是這6分其實還暫時被記載在交管部門的電腦裡。而又趕上恰巧楊先生在9月8日記分馬上就要清零的這一天下午又開車違法,被處罰扣了3分,而這一天楊先生沒有及時到交管部門處理掉這3分的違法,那麼第二天即9月9日,已經處理完的6分記分加上沒處理的3分,共計9分,就被轉入了下一記分週期。而在下一記分週期的一年時間裡,只要楊先生再有一次被扣3分的違法行為,就將因為12分被記滿而被交管部門吊銷駕照並參加學習。」
提示 有違法,趕緊處理!
據介紹,2023年1月1日公安部發布了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依據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有5種:記12分、記6分、記3分、記2分、記1分。機動車駕駛人在乙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請記住,法條中的這句話就應該引起注意:「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一些駕駛人由於沒有按照規定的日期清除記分,結果導致記分直接被轉到下乙個週期,而在下一記分週期的一年時間裡,如果再有違法扣分記錄,就有可能因為積分被累加後,積分超過12分而被吊銷駕照。
瀋陽交管部門表示,按照規定,乙個駕照計分週期為一年,開始日期為領取駕照時間,結束日期為下一年的前一天24點。
解析 分開接受處罰行不?不行!
在當天的採訪中,有駕駛人詢問,如果在乙個記分週期內有2次違法記錄各被扣了6分,那麼可不可以在本次記分週期內先處理6分,然後把另外的乙個違法記分記錄扣6分留到下乙個記分週期處理,這樣就可以避免要到車管所參加為期7天的滿分學習考試了,真的這樣處理扣分就不用去考試了嗎?
哪些行為會扣12分?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照、校車標牌或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
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分隔帶掉頭的。
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9.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10.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