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在c++中,若乙個變數宣告為const型別,則試圖修改該變數的值的操作都被視編譯錯誤。例如,
[cpp]view plain
copy
const
char
blank = 『』;
blank = 『\n』; // 錯誤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為了體現封裝性,通常不允許直接修改類物件的資料成員。若要修改類物件,應呼叫公有成員函式來完成。為了保證const物件的常量性,編譯器須區分不安全與安全的成員函式(即區分試圖修改類物件與不修改類物件的函式)。例如,
[cpp]view plain
copy
const
screen blankscreen;
blankscreen.display(); // 物件的讀操作
blankscreen.set(『*』); // 錯誤:const類物件不允許修改 在
c++中,只有被宣告為
const
的成員函式才能被乙個
const
類物件呼叫。
要宣告乙個const型別的類成員函式,只需要在成員函式引數列表後加上關鍵字const,例如,
[cpp]view plain
copy
class
screen ;
在類體之外定義const成員函式時,還必須加上const關鍵字,例如
[cpp]view plain
copy
char
screen::get()
const
若將成員成員函式宣告為const,則該函式不允許修改類的資料成員。例如,
[cpp]view plain
copy
class
screen
interror(intival)
const
};
在上面成員函式的定義中,ok()的定義是合法的,error()的定義則非法。
值得注意的是,把乙個成員函式宣告為const可以保證這個成員函式不修改資料成員,但是,如果據成員是指標,則const成員函式並不能保證不修改指標指向的物件,編譯器不會把這種修改檢測為錯誤。例如,
[cpp]view plain
copy
class
name ;
void
setname(
const
string &s)
const
雖然m_name不能被修改,但m_sname是char *型別,const成員函式可以修改其所指向的字元。
const成員函式可以被具有相同引數列表的非const成員函式過載,例如,
[cpp]view plain
copy
class
screen ;
在這種情況下,類物件的常量性決定呼叫哪個函式。
[cpp]view plain
copy
const
screen cs;
screen cc2;
char
ch = cs.get(0, 0);
// 呼叫const成員函式
ch = cs2.get(0, 0); // 呼叫非const成員函式
小結:1)const成員函式可以訪問非const物件的非const資料成員、const資料成員,也可以訪問const物件內的所有資料成員;
2)非const成員函式可以訪問非const物件的非const資料成員、const資料成員,但不可以訪問const物件的任意資料成員;
3)作為一種良好的程式設計風格,在宣告乙個成員函式時,若該成員函式並不對資料成員進行修改操作,應盡可能將該成員函式宣告為const 成員函式。
C 的const類成員函式
我們知道,在c 中,若乙個變數宣告為const型別,則試圖修改該變數的值的操作都被視編譯錯誤。例如,cpp view plain copy 01.const char blank 02.blank n 錯誤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為了體現封裝性,通常不允許直接修改類物件的資料成員。若要修改類物件,應呼...
C 類的const成員函式
我們定義的類的成員函式中,常常有一些成員函式不改變類的資料成員,也就是說,這些函式是 唯讀 函式,而有一些函式要修改類資料成員的值。如果把不改變資料成員的函式都加上const關鍵字進行標識,顯然,可提高程式的可讀性。其實,它還能提高程式的可靠性,已定義成const的成員函式,一旦企圖修改資料成員的值...
C 的const類成員函式
我們知道,在c 中,若乙個變數宣告為const型別,則試圖修改該變數的值的操作都被視編譯錯誤。例如,cpp view plain copy const char blank blank n 錯誤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為了體現封裝性,通常不允許直接修改類物件的資料成員。若要修改類物件,應呼叫公有成員函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