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自
protocol(協議)用於統一方法和屬性的名稱,而不實現任何功能。協議能夠被類,列舉,結構體實現,滿足協議要求的類,列舉,結構體被稱為協議的遵守者。
協議的語法:
protocol 協議名字
協議的使用:
在類,結構體,列舉的名稱後加上協議名稱,中間以冒號:分隔即可使用協議;使用多個協議時,各協議之間用逗號,分隔,如下所示:
struct somestructure: firstprotocol, anotherprotocol
注:當某個類含有父類的同時還使用了協議,應當把父類放在所有的協議之前,如下所示:
class someclass: somesuperclass, firstprotocol, anotherprotocol
屬性要求
協議能夠要求其遵守者必須含有一些特定名稱和型別的例項屬性(instance property)或類屬性 (type property),也能夠要求屬性的(設定許可權)settable 和(訪問許可權)gettable,但它不要求屬性是儲存型屬性(stored property)還是計算型屬性(calculate property)。
通常前置var關鍵字將屬性宣告為變數。在屬性宣告後寫上表示屬性為可讀寫的。用來表示屬性為可讀的。即使你為可讀的屬性實現了setter方法,它也不會出錯。
protocol someprotocol
var doesnotneedtobesettable: int
}用類來實現協議時,使用class關鍵字來表示該屬性為類成員;用結構體或列舉實現協議時,則使用static關鍵字來表示:
protocol anotherprotocol
}protocol fullynamed
}fullynamed協議含有fullname屬性。因此其遵循者必須含有乙個名為fullname,型別為string的可讀屬性。
person結構體含有乙個名為fullname的儲存型屬性,完整的遵循了協議。(若協議未被完整遵循,編譯時則會報錯)。
如下所示,startship類遵循了fullynamed協議:
class starship: fullynamed
var fullname: string
} var ncc1701 = starship(name: 「enterprise」, prefix: 「uss」)
// ncc1701.fullname == 「uss enterprise」
starship類將fullname實現為可讀的計算型屬性。它的每乙個例項都有乙個名為name的必備屬性和乙個名為prefix的可選屬性。 當prefix存在時,將prefix插入到name之前來為starship構建full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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