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翻看國外的開源軟體的時候,總感覺看起來很麻煩,總是一堆藉口,好不容易找到乙個函式,以為能夠找到實現**,結果在這個函式裡面只用一句函式呼叫**。
這樣的情況過去很不理解,以為是那些**寫的很爛,函式的引數總是最基本的int ,string,bool 型別,通常乙個函式有7--8個過載,就應為引數個數不同。
我以為如果只傳遞基本資料型別,那就不叫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了,為什麼不把這些引數放到乙個類的屬性裡面呢,然後傳遞的時候就傳遞這個類就行了,這樣不就會少很多函式過載嗎?如果某個欄位為空就不處理。但現在想想覺得傳基本資料型別也並不是沒有道理的。第一:基本型別作為引數傳遞可以減少耦合,減少類與類之間的關聯,有利於**的重用。第二:過載也不是每個函式的過載都會去實現一邊**,引數多的過載可以呼叫引數少的過載,多出的引數在本函式內新增邏輯**。這樣結構函式用途更清晰。
java程式設計思想 可變引數列表
1.5版本的新特性,就是你想定義乙個方法,但是不知道以後要用的時候想傳幾個引數進去,比如求和,你想定義乙個傳幾個int資料都能給你算出和的方法,可以在方法的引數列表中這樣寫 引數型別.陣列名 然後在方法內部直接用運算元組的方式操作。在你呼叫的時候可以隨便傳幾個引數進去,jvm都能將這些資料封裝成乙個...
再談引數列表
我記得上次寫了一篇文章,說用引數傳遞的方式來縮小類中的成員變數的作用範圍。實踐證明,這種做法是正確的,只是有的時候,過長的引數列表讓 看起來不舒服 不是有編碼規範嗎,規定引數列表中的引數不能超過5個 但是對於降低 的bug產出率來說,這點不舒服是必須忍受的,有什麼便宜都佔盡的道理呀 又囉嗦了 今天我...
Bash引數列表
command meaning represent all arguments the number of arguments 0the script name 1the first argument name the ten argument name basename get the fi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