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進出口管制局(goeic)於2023年7月12日宣布,部長級決議626/2011號和660/2011號
中列出的進口紡織品和皮革製品強制性檢驗證明要求的生效日期推遲至2023年9月15日。
根據進口檢驗要求,所有部長級決議626/2011號和660/2011號中羅列的進口紡織品和皮
革製品,在進口到埃及時,每批次或每個預註冊號的貨物都必須附有第三方檢驗公司出具
的檢驗證書。
在到決議正式生效的這段時間裡,進口商可以選擇按照決議繼續為產品進口提供第三方檢
驗公司出具的檢驗證書,或按照法律獲得乙份goeic的清關證書直至2023年9月15日。目
前goeic接受來自經認可的第三方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但是goeic不會為持有有效證
書的進口商開具進口證明,除非進口商不能提供這類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