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數的規範命名是為了增強**的可讀性和容易維護性。
c++程式變數命名只有幾條必須遵守的「死規則」,這些規則如下:
1.變數名只能是字母(a-z,a-z
)、數字(0-9)
或下畫線。
2
.第乙個字母不能是數字,例如2lerver
這不是乙個合法的c++
變數。
3
.不能是c++
關鍵字,例如不能用class
這個單詞來命名乙個變數。
4
.區分大小寫,例如ia
和ia
是兩個不同的變數。
理論上,在遵守了上面幾條規則的前提下,所宣告的變數名稱都是合法的。比如下面的命名:
這樣的變數命名儘管是合法的,但可讀性非常差。正規的軟體公司,對於變數命名往往都有自己的乙個推薦規範。不同公司的規範又會有一些差別。當乙個程式設計師從乙個公司跳槽到另乙個公司,甚至會出現不習慣新公司**規範的現象。
萬事萬物,要是有乙個統一的規範,也許程式設計師這個行業會少一些煩惱。俗話說得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以下是筆者多年編碼得出的變數命名的心得體會,在此總結如下,並奢望有招一日能成為行業規範。
1.變數命名的宗旨:用最短的字元表示最多的意義。
2.
使用變數字首
在變數前帶上小寫字首可以很直觀的看出變數的資料型別,而不必到變數的定義處去檢視。常用的資料型別推薦變數字首: l
整型的字首 l
浮點型的字首 l
字元型的字首 l
字串的字首 l
布林型的字首 l
指標型的字首
說明:由於指標是指向一定資料型別的變數,因此
p後面要不要再加乙個字首一直讓我舉棋不定。如果再加上字首比如:
這樣似乎意義更完整,但勢必會增加變數的字元長度。因此,這裡就不硬性規定了。但是,指正變數以
p開頭應該是雷也打不動的。 l
陣列的字首
說明:和指標變數一樣,
arr後是否再加陣列元素的資料型別字首取決於你自己。 l
列舉變數的字首 l
結構變數的字首:tl
位元組變數的字首:by
l字變數的字首 l
字元指標的字首
lstl容器型別字首
lmfc繫結控制項變數的字首
說明:由於長短指標在
32位作業系統後已無區別,所以不再區分,一律以
p開頭,這也與指標變數以
p開頭的原則貼得更近。 l
矩形結構的字首:rc
l控制代碼物件一律以h開頭
lwindows
顏色型別的字首:crl
windows
中dc(
裝置上下文
)型別的字首
3.
類的成員變數以m_
開頭,後面為變數體,變數體依然要有字首。
4.
定義乙個變數,為了簡化,在不影響變數意義的情況下,可以僅僅使用字首。
5.
全域性變數一律以g_
開頭,後面為變數體,變數體依然要有字首。
6.
定義結構體為了保證和c
語言和c++
的寫法相容性,一律採用typedef
語句。
7.
變數體如果是多個單詞,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
8.
在意義明確的情況下可以僅僅使用首字母命名變數可以縮短變數名。
9.
定義乙個類使用c
作為類名的字首。
C 變數命名規範
我們建立了乙個箱子,用它的時候總應該用一樣東西來表示它,那就是變數名。變數名的意義就如同給資料夾起個名字,或者給檔案起個名字。不過,其名字也是要講規則的。具體規則如下 不能是可能與c 中語句混淆的單詞。這種單詞稱為保留字,具體哪些是c 的保留字可以查閱書後的附錄。凡是在輸入 時,自動變成藍色的單詞,...
C 變數命名規範
1 所有命名必須有意義 2 成員變數宣告在類的頂端,並且每個變數一行 3 區域性變數宣告在引用之前 1 常量名用全大寫 max parameter count 100 public enum qcdatamode 1 本地變數命名第乙個字母小寫,其他單詞首字母大寫 id,firstname 1 方法...
變數命名規範
除第乙個單詞之外,其他單詞首字母大寫 常用於變數 int mystudentnumber每乙個單詞的首字母都採用大寫字母 常用語類名,函式名,屬性,命名空間 class studentfamily變數名 屬性 型別 物件描述,這樣做的好處是使程式設計師第一眼看到變數時就對變數的型別和其它屬性有直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