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中商標戰已經打響

2021-05-26 16:03:06 字數 1905 閱讀 9738

眾所周知,在現代商戰中,註冊商標是最有力的**之一(所謂「利器」),這是毫無疑問的事實。為什麼?

註冊商標有兩層意思:一、商標專有權人;二、合法使用地域。可以說,現代商戰的核心就是商標戰。誰合法擁有「商標」,在商戰中,誰就占有主動地位。當今,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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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開發出來了,事實上這種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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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存在,而且在技術上已經被證明是完全可行的。在市場上,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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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機會呢?這就要靠商標戰了。現在的問題是:「永中」商標究竟屬於誰?這是問題的關鍵所在。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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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起訴百慕達永中」,該宣告宣稱:「永中軟體表示,以曹參為代表的外方利用職務之便,違法使用永中科技的資金,將「永中」商標非法註冊在美國永中科技名下。永中軟體及永中科技中方股東將動議清算組和人民法院採取法律手段予以追究。」很明顯的事實是,現在,永中軟體及永中科技中方股東準備採取法律行動來討回「永中」註冊商標。永中軟體手中沒有「永中」註冊商標,談何市場銷售?這裡透露了乙個事實:永中軟體與永中科技的中方股東穿著「一條褲子」,有著共同利益(或利害關係)。但是,客觀事實是怎樣的呢?

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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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我在「關於

「永中」註冊商標的思考」一文中寫道:「現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永中」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人是百幕大永中科技,而不是無錫永中科技。這就奇怪了,為什麼是百幕大永中科技,而不是無錫永中科技?有人出來說話了,這是百幕大永中科技公司惡意搶註了「永中」註冊商標,並以此來攻擊曹參。我一時也被搞糊塗了。」文章又說:「經過查證,早在無錫永中科技成立的前後,「永中」兩字就已經四處傳播(包括口頭上的流傳),急需註冊加以保護。在這一敏感時刻,百幕大永中科技跑到中國境內註冊「永中」商標無疑屬於「搶註」商標行為。但是,實際情況不是這樣的。無錫永中科技成立當初,中方註冊資金不能及時到位,工商局只能發給永中科技的臨時性營業執照,而憑藉臨時性的營業執照是不能到商標局去申請商標註冊。於是,請教有關律師,律師建議先由百幕大永中科技在國內申請「永中」商標,以免被別人惡意搶註,然後,在適當時候,再將「永中」註冊商標轉讓給無錫永中科技。根據我國的商標法,這種過渡辦法是完全可行的。因此,我們不能說百幕大永中科技搶註了「永中」註冊商標。」事情經過是不是這樣的?這不難驗證:只要問問無錫永中科技的中方股東,註冊資金是不是一次性地準時到位?還是分三次給永中科技打款?這是歷史事實,不能更改。至於所謂的「以曹參為代表的外方利用職務之便,違法使用永中科技的資金,將「永中」商標非法註冊在美國永中科技名下,云云,

......

不攻自破也。

說明:「永中」註冊商標本應歸屬無錫永中科技所有,但是,為什麼後來沒有及時轉讓給無錫永中科技,以至於鬧出目前的這種尷尬局面?難道曹參本人有「先見之明」,早已料到會有今天無錫永中科技破產的結局?故意留有後手?我想,這是不可能的,人沒有真正的「先見之明」。現在的實際情況是,無錫永中科技的中方股東拋棄了曹參,致使永中科技破產清算,於是,曹參被迫拿起手中的這個利器(即「永中」註冊商標),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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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重新殺回中國大陸,合法銷售具有「永中」品牌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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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套件,直接對抗無錫永中軟體,至此,「永中」商標戰終於正式打響,好戲還在後頭。看戲,要會看門道兒。

永中商標戰已經打響(續)

7月12 日,無錫 永中軟體公司在回應曹參與百慕達永中科技公司時聲稱 在永中科技破產拍賣時,永中科技持有的智財權和永中軟體的股權將一併被拍賣,最終的權利將被競拍成功者獲得,其也必然成為永中軟體的 控股 股東,云云,此乃一廂情願也。何故?如果無錫永中科技公司破產已成 定局 按照法定程式對其無形資產進行...

華為自研作業系統 已註冊鴻蒙商標

華為消費者業務ceo余承東確認華為正在研發自有作業系統,最快會在今年秋天 最晚明年siejdqks春天面市,報道稱華為自有作業系統會被命名為 鴻蒙 5 月 24 日訊息,國家智財權局商標局siejdqks 顯示,華為已經申請註冊 華為鴻蒙 商標,申請日期是 2018 年 8 月 24 日,註冊公告日...

華為已註冊通過「華為鴻蒙」商標 預計最快秋季登場

techweb 5月24日訊息,近日,谷歌方面宣布,已經停止與華為相關的部分業務往來,包括旗下智慧型手機作業系統,華為將失去對谷歌安卓作業系統的更新訪問許可權,只能使用開源版本。訊息一出,華為的另乙個 備胎 也浮出水面,從目前流出的訊息來看,華為自研作業系統代號為project z,名稱為鴻蒙。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