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稅正在劫貧濟富
百姓存款利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富人百萬元買信託及投資理財產品卻可以免稅。近日,有**質疑利息稅加大了貧富分化。
正如專家所言,利息稅的確到了該停止的時候了。為此,筆者再以銀行存款「存」與「貸」者間的稅收待遇加以佐證。
「利息稅」屬於個人所得稅的乙個子項,於2023年「恢復徵收」,在低利率甚至負利率狀況下,繼續徵收確實沒有道理。普通工薪階層存錢預備用於孩子教育、家庭購房,但根據央行公布的cpi指數,百姓知道在去年初如果存進銀行1萬元,到年底實際只值9000多元,就這樣還得繳一筆利息所得稅,百姓的「所得」是什麼?
工薪階層在社會結構中佔著很大的比重,**低迷大家不能玩,房市火爆大家玩不起,低利率甚至負利率在消耗著百姓的資產,但是錢存在銀行裡總有人去用,那麼是誰在向銀行借錢「以錢生錢」呢?**披露: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餘額高達1.71萬億元,至於有多少是正常用於自住的按揭貸款、有多少是炒房貸款尚不得而知。
少數人以銀行貸款「炒房」獲取暴利是人所共知的事實,然而「炒房」獲得的資本性收入有沒有徵到個人所得稅呢?個人所得稅法明確轉讓房地產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的範疇,按規定應適用20%的比例稅率。但令人驚訝的是:去年以來全國有不少城市的**紛紛表態「二手房轉讓不徵個稅」,甚至在今年6月,建設部副部長竟然還表示「二手房徵收個人所得稅只是個別地方的試點,沒有推廣的時間表」。在此背景下,即使對**表示已徵收了「二手房個稅」的江蘇省南京市,2023年與「轉讓房地產」相關的稅收僅為10萬餘元,這意味著去年南京「炒房族」的淨收入只有區區50萬元(僅相當於炒作一套高檔住宅的收入)。而在其他不少城市這個資料甚至為0,稅務機關對「炒房」的稅收徵管力度明顯不足,國家稅收已經流失了。
這就造就了乙個奇特現象:工薪階層將靠勞動所取得的收入存進銀行,提取時必須扣繳20%的個人所得稅,為2023年全國利息稅收入320.76億元作了很大貢獻;先富者與投機人群從銀行以低利息借貸了「低收入人群」的存款,並將其中相當一部分用於「炒房」等資本性運作,不僅讓普通工薪階層飽嘗高房價之苦,而且「炒房族」獲得的暴利竟然可以不用繳個人所得稅。正是印證了《聖經》中「馬太福音」裡的話:「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多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這樣的個人所得稅徵收現狀產生的正是「馬太效應」,最終傷及了「社會公平與和諧」。
因此,筆者認為在社會變革過程中,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必須擁有更多的「大局觀」、「和諧觀」,當前這種擴大「馬太效應」的奇特現象必須盡快叫停,應該真正做到「讓富人、讓資產性收入多繳稅」,這也是社會公正的迫切需要。